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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证书编号编码规则
时间:2021-02-20阅读量:2478来源:转载关键词:测评机构证书 返回列表

测评报告编号为四组数据。各组含义和编码规则如下:

第一组为系统备案表编号,由2段16位数字组成,可以从公安机关颁发的系统备案证明(或备案回执)上获得。第1段即备案证明编号的前11位(前6位为受理备案公安机关代码,后5位为受理备案的公安机关给出的备案单位的顺序编号);第2段即备案证明编号的后5位(系统编号)。

第二组为年份,由2位数字组成。例如09代表2009年。

第三组为测评机构代码,由测评机构推荐证书编号最后六位数字组成。

其中,前两位为省级行政区划数字代码的前两位或行业主管部门编号:00为公安部,11为北京,12为天津,13为河北,14为山西,15为内蒙古,21为辽宁,22为吉林,23为黑龙江,31为上海,32为江苏,33为浙江,34为安徽,35为福建,36为江西,37为山东,41为河南,42为湖北,43为湖南,44为广东,45为广西,46为海南,50为重庆,51为四川,52为贵州,53为云南,54为西藏,61为陕西,62为甘肃,63为青海,64为宁夏,65为新疆,66为新疆兵团。90为国防科工局,91为国家能源局,92为教育部。

后四位为公安机关或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的测评机构顺序号。

第四组为本年度系统测评次数,由两位构成。例如02表示该系统本年度测评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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