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减少外来人员访问或洽谈业务对公司正常办公的影响,维护有序的内部管理秩序和良好公司形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分公司办事处,由行政中心负责制定和解释,总裁审批后颁布实施。
2.来访登记控制
第三条 所有到公司访问的外来人员必须依据来访登记表进行登记预约,未经公司相关人员确定的访客一律谢绝进入办公区域。登记表必须明确记录时间、姓名、证件名称(号码)、受访部门或人员名称、事由、来访值班员、离开时间和离开时值班员等相关信息,并在备注中说明其他需要明确或记录的事项。
第四条 与公司业务有关但不确定具体情况的人员来访时,必须及时询问来访客人身份、目的、需要咨询了解事项认真登记后,再与相关部门办公人员核实处理。
第五条 到访公司的外来人员实行谁接待谁负责的安全控制方式,需要进入办公区域的必须由受访部门安排人员陪同并控制范围,机房、财务室、档案室等重点部位非检查单位人员一律禁止入内。 第六条 由公司副总级别以上领导带来的客户、访客一般不需要出示证件登记,但要与受访部门确认和记录来访人数、目的、逗留时间、参观范围等相关事项以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第七条 公司前台和保安是控制外来人员的第一责任人,值班时必须按公司规定接待来访客户。
第八条 前台人员负责来访客人的登记、预约和引导,来访人员到访时先引导至贵宾室或接待室等候,电话向受访部门(人)核实确定预约的才给予引导,没有预约或意图不明确的、明显没有业务关联的对其进行劝离处理。
3.进出门禁系统控制
第九条 公司所有内部员工必须凭借内部员工门禁信息登记卡进出办公区域。
第十条 公司内部各办公区域间门禁系统日常工作时必须处于锁闭状态,内部员工均有责任有义务关闭门禁系统,避免闲杂人员进出办公区域。
第十一条 外来人员访问时由前台根据预约确定结果引导至贵宾室或接待室后,确定受访部门方便接待时由前台或保安开启门禁引导客人进入,将客人带给受访部门。
第十二条 受访部门与来访人员商谈相关业务后必须将客人送离办公区域,并及时通知保安或前台引导客人离开,避免访客随意走动影响办公秩序。
第十三条 确定访客业务商谈完毕已离开办公区域的前台不准再开启门禁系统让其返回,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与受访部门确认才能再次引导进入。
第十四条 敏感行业人员要提示勿随意走动并只能在指定范围内活动(如业务员、外卖员、快件投递员等)。
4.携带物品控制
第十五条 无论公司员工或外来人员在离开公司时携带办公、大件物品或其他文档资料时保安和前台必须进行查问,确定有放行条的才给予携带物品离开。
第十六条 重要客人来访需要携带物品的由接待部门负责人陪同离开后仍要补填放行条。
第十七条 工作时间以外禁止一切携带公司物品离开办公区域的行为,所有员工有义务配合保安检查。
第十八条 对来访者目视感觉可能携带危险品的必须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公司人员和财产安全。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