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等国家相关政策条例、信息安全标准和要求,对我院司法查控系统(三级系统)进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最终通过等保测评并出具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查控系统等级保护测评
二、服务项目:根据国家下发的《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22239-2019)、《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要求》(GB/T28448-2019)等国家相关政策条例、信息安全标准和要求,结合我院的实际实际情况,制定《2021年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查控系统项目等保测评方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测评前应向我院提交测评方案,方案应包括评测方法、工具和测评内容,经我院领导确认后方可实施,测评过程应按照国家等级保护的相关政策进行,不能影响其他庭室工作正常开展,对危险操作给出风险规避方案,并指明可能产生的后果,在征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供应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和合法的经营范围;
2.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资质证书”。
3.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供应商资质复印件、过往案例证明资料(合同及甲方联系方式)及其他供应商认为应该提供的材料。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由院长办公会集体决议确定成交供应商。
四、递交报价要求及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方应将投标内容用文件袋密封并在密封处加盖单位的公章于2021年4月20日上午10点前交宣城中院装备处412办公室。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璕
联系电话:0563-2518025
地址:宣城市昭亭中路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