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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时间:2021-04-15阅读量:970来源:安徽等级保护网关键词: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返回列表


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当今世界,以互联网为代表的信息技术日新月异,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进程产生深刻影响。当网络空间成为国家继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疆域,保障网络空间安全就是保障国家主权。

“没有网络安全就没有国家安全,没有信息化就没有现代化。” 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断,把网络安全上升到了国家安全的层面,为推动我国网络安全体系的建立,树立正确的网络安全观指明了方向。

01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怎么来的?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11月,全国国家安全机关向社会发出通告,12339是受理个人和组织发现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情况线索举报电话。

02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03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当代国家安全包括16个方面的基本内容: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

04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规定:本法所称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具体有:

· 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 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 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 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 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以上这些行为,国家不仅会依法惩治,还要防范和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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